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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盛堂制药荣获"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 分类评价"医药行业A类第二名!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甘肃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甘政办发〔2018〕224号)要求,省工信厅开展了全省规上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分类评价工作,分类评价报告和评价结果经部门联席会议审定,兰州和盛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入选A类企业(优先发展类),位居医药行业第2名。 本次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分类评价全省11类行业总共入选A类企业和B类企业共710家单位,A类企业(优先发展类)176家,占24.79%;B类企业(鼓励支持类)534家,占75.21%。 依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甘肃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对A类企业(优先发展类)实施以下资源要素配置政策: 一是优先建立领导包抓联系企业制度,对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建立绿色服务通道,按照“一事一议、一企一策”原则予以重点支持。 二是优先保障企业在扩大投资、新上项目时用水、用电及排污指标;优先保障投资建设项目年度用地计划指标。 三是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国家和省级各类专项资金。 四是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对符合减免条件的企业优先减免企业整合重组的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相关配套费。 五是优先推荐企业负责人参加各级各类先进评选和担任社会性职务;对企业引进高端人才给予优惠政策。 六是优先支持企业建设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 七是优先推荐信贷、担保基金、引导基金等金融支持。 |